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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普通专升本公安与司法大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正式版发布

来源:广西专升本网 浏览次数:74 发布时间:2024-01-15 10:57:25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

大纲与说明(公安与司法大类)

2025 年版)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普通高校全

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

职业学校的选拔性考试,旨在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考试

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相

关专业知识、基本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分

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利于各本科院校择优选拔,确

保招生质量。

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包括刑事法律、行

政法律和民事法律 3 门课程,注重考查考生对刑法、行政法、

民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及法律规范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

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考生是否掌握法律思

维的基本方式方法,以提高考生法治素养,培养具有较高法

学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的专业人才。

一、考查内容

(一)刑事法律

1.刑法概述

1)了解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2)掌握刑法解释的分类及各种解释方法。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2)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3)掌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4)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5)掌握罪责刑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3.刑法的效力

1)理解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2)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及普遍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3)了解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4)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4.犯罪概念及犯罪构成

1)理解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2)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特征。


5.犯罪客体

1)掌握犯罪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的概念;

2)理解犯罪客体的三个不同层次;

3)掌握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6.犯罪客观方面

1)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特征;

2)掌握危害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其基本表现形式;

3)理解危害结果的含义及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的规定;

4)掌握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7.犯罪主体

1)掌握犯罪主体的概念及共同要件;

2)掌握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3)掌握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案件的处理;

4)掌握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及程度划分;

5)掌握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8.犯罪主观方面

1)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犯罪故意的概念及类型;

3)掌握犯罪过失的概念及类型;

4)掌握意外事件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犯罪过失的区别;

5)理解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联系与区别;

6)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分类及其处理方法。


9.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掌握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3)理解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4)掌握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5)理解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0.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了解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类型;

2)理解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发展阶段的关系;

3)掌握犯罪既遂的概念、类型及处罚原则;

4)掌握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类型及处罚原则;

5)掌握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类型及处罚原则;

6)掌握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类型及处罚原则。


11.共同犯罪

1)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

2)理解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划分;

3)掌握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12.罪数

1)掌握一罪的类型及特征;

2)理解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的概念与特征;

3)理解结果加重犯、结合犯、集合犯、连续犯及吸

收犯的概念和特征;

4)了解数罪的类型。


13.刑罚概述

1)了解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措施的区别;

3)了解刑罚体系的概念及内容;

4)掌握主刑的种类及其特点;

5)掌握附加刑的种类及其特点。


14.刑罚裁量制度

1)理解刑罚裁量的概念及刑罚裁量的原则;

2)了解刑罚裁量情节的概念、特征及适用;

3)掌握累犯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刑事责任;

4)掌握自首的概念、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

5)了解坦白的概念、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立功的

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6)掌握数罪并罚的原则及基本适用规则;

7)理解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

8)掌握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考验期限及法律后果。


15.刑罚执行制度

1)了解刑罚执行的概念与特征,理解刑罚执行的原则;

2)掌握减刑的概念与条件;

3)掌握假释的概念、条件、考验期限及法律后果。


16.刑罚消灭制度

1)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与特征;

2)掌握追诉时效的概念及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方法;

3)了解赦免的概念与我国的特赦制度。


17.刑法各论概述

1)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联系;

2)掌握刑法分则的体系及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

3)了解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情况,掌握罪状的分类,

了解法定刑的分类与表现形式。


18.危害公共安全罪

1)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2)掌握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危险型

犯罪的构成特征及认定问题;

3)掌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妨害安全驾驶罪

的构成特征与相互关系;

4)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5)理解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9.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了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般构成特征;

2)掌握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犯罪的构成特征;

3)掌握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侵犯公

民性权利犯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

4)掌握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利犯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

5)掌握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家庭婚姻权利的犯罪构成;

6)理解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20.侵犯财产罪

1)了解侵犯财产罪的一般概念及构成特征;

2)掌握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3)理解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21.贪污贿赂罪

1)理解贪污贿赂罪的同类客体,了解贪污贿赂罪的

一般概念及构成特征;

2)掌握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

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重点罪名的构成特征及认定;

3)理解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二)行政法律

1.行政法的概述

1)了解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第三人的概念;

2)掌握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

和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

3)了解行政法的渊源。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种类及其内涵;

2)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中的

重要作用;

3)能够运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析具体行政诉讼案

件。


3.行政组织法

1)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类型、行政主体资格的认

定;

2)理解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异同。


4.公务员法

1)了解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公务员的义

务和权利;

2)理解公务员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5.行政行为概述

1)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分类标准;

2)掌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3)了解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和行

政行为失效的情形。


6.行政立法

1)了解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性质、

分类及分类标准;

2)了解行政立法的程序;

3)理解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范围、行

政立法的生效要件、失效情形和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监督

方式和监督程序。


7.授益行政行为

1)了解授益行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的分类;

2)理解行政给付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种类和

程序。


8.负担行政行为

1)了解负担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

2)掌握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强制的概

念、特征、种类和程序。


9.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

1)了解行政规划的概念、特征、功能、类型与适用

范围,把握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与实施;

2)了解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功能、依据、分类,

把握行政指导的程序与救济;

3)了解行政协议的概念、特征、功能与分类,行政

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把握行政协议的订立程序与实

施;

4)了解行政确认的含义、特征、类别、原则,把握

行政确认的设定制度和实施制度;

5)了解行政调查、行政检查的概念、特征、分类与

分类标准、原则,掌握行政调查、行政检查的程序。


10.行政司法

1)了解行政司法的概念与特征;

2)了解行政司法的主要形式及其程序;

3)掌握专门行政裁判制度的原则,了解专门行政裁

判机构的受案范围和裁判程序。


11.行政应急

1)了解行政应急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应急法制的特

点与功能,行政应急行为的要素、设定和分类;

2)掌握实施行政应急行为的条件、主体、方式、程

序、依据。


12.行政程序

1)了解行政程序的主要类型及分类标准;

2)了解职权分离制度、行政回避制度、行政听证制

度、行政公开制度、禁止单方接触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证

据排除制度、案卷排他制度、行政时效制度的含义和基本要

求;

3)掌握行政程序的基本理论,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的

基本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类型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制度的基本要求。


13.监督行政

1)理解监督行政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审计监督的基

本内容;

2)了解一般监督行政的形式、主体和实施机构;

3)了解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

4)理解各种监督行政类型的基本含义。


14.行政复议

1)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功能和原则,掌握行政复

议的参加人;

2)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和行政复议范围;

3)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的程序。


15.国家赔偿与补偿

1)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方式、标准和费用,理解

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内涵、范围、程序,以及国家补偿的

内涵、范围和标准;

2)掌握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范围和程序,司

法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16.行政诉讼

1)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与其他诉

讼的关系;

2)了解行政诉讼的目的和功能;

3)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7.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1)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依据与标准、设

定方式,掌握行政诉讼的具体范围以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范围的情形;

2)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管辖与相关

概念的区分,掌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8.行政诉讼参加人

1)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概念和类型;

2)掌握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范围、认定标准,行

政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被告的概念、特征和

特殊类型。


19.行政诉讼证据

1)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类型;

2)掌握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理解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举证规则。


20.行政诉讼程序

1)了解起诉与受理的相关立法规定;

2)掌握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二审程序;

3)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和审理。


2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1)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特征及依据;

2)理解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规范审查与规范冲

突。


22.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

1)了解行政诉讼裁判的定义与形式、行政诉讼执行

的定义与类型;

2)了解行政诉讼判决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

决的基本概念与具体类型;

3)了解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的区别;

4)掌握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

变更判决、确认判决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5)掌握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以及行政诉讼决定

的适用范围。


23.涉外行政诉讼

1)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

2)理解涉外行政诉讼适用对象、权利义务和基本原则;

3)了解涉外行政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定。


(三)民事法律

1.总则

1)了解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渊源

及适用;

2)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3)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

要素以及民事法律事实、客体;

4)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及分类,掌握自然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和住所、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5)了解法人的概念、特征、分类,了解法人的成立、

登记与终止,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了

解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6)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类型及分类,理解民事权

利的取得和变动,掌握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7)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和形式,理解意

思表示、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8)了解代理的概念、分类,理解代理权,掌握代理

权的行使、代理行为及其效果,了解代理权的消灭及无权代理;

9)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分类及承担方式,理解民

事责任的减轻及免除,掌握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益的民事

责任,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10)了解时效制度,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理解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和延长,理解诉讼时效期

间届满的后果。


2.物权

1)理解物权的概念及特征,理解物权客体、效力和

类型;

2)掌握物权变动以及物权的保护;

3)理解所有权的概念、取得、行使与消灭及主要形

式;

4)理解共有的概念和类型,理解按份共有、共同共

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种类;

5)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

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法律规定;

6)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及特征,掌握担保物权的类

型;

7)掌握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财产的范围,抵

押权的取得、效力与实现;

8)了解浮动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质权的概念和

特征;了解质权的种类,动产质权的取得、效力与实现,可

以出质的权利的范围;

9)理解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成立、效力与实现;

10)了解占有的概念、效力和保护。


3.合同

1)理解债和债权的概念、债权的法律特征;掌握债

的发生根据、债的分类;

2)了解合同的概念及其类型,掌握合同订立、合同

生效、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履行、保全以及合同的消

灭的相关法律规定;

3)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以及免责事由;

4)理解合同解释的原则;

5)理解转移财产的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技术合

同、合伙合同的法律规定;理解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

权利和义务;理解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不当得利之

债的履行。


4.人格权

1)了解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法律关系、人格权的权能;

2)理解人格权保护的规定;

3)掌握具体人格权及其法律保护。


5.婚姻家庭

1)了解亲属的概念及法律效力,理解身份权的法律

规定;理解亲属关系的发生和消灭;

2)理解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

律保护;

3)理解亲属权财产关系的概念,掌握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6.继承

1)了解继承与继承权的概念、遗产范围;

2)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

顺序、代位继承、转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

3)掌握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

变更、撤销和执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理解遗赠扶养

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

4)理解继承的开始、继承权的接受、放弃和丧失、

遗产分割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无人继承与无人受遗赠的

遗产处理。


7.侵权责任

1)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方式;

2)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构成,理解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3)掌握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及其规则,掌握人身、

人格损害的类型及其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

偿的概念、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惩罚性赔偿;

4)掌握一般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类型,掌握特殊侵权

行为及其责任类型;

5)理解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分别侵权行

为及其责任形态,理解与有过失和过失相抵。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专业基础综合课合卷)、笔试。

(二)试卷分值及考试时间

满分 300 分,其中刑事法律 100 分,行政法律 100 分,

民事法律 100 分。

考试时间 150 分钟。

(三)题型结构

题型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45  每题 2 分,共 90 

多项选择题 24  每题 4 分,共 96 

简答题 3  每题 8 分,共 24 

辨析题 3  每题 10 分,共 30 

案例分析题 3  每题 20 分,共 60 


三、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

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可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参考答案:B


2.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观点中,不的是

A.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以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等方

式提出

D.行政许可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授

益性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C


3.王某 16 周岁,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

以自足,根据《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王某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有溯及力的是

A1997  9  30 日以前(现行刑法生效前)发生的

犯罪,且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对该犯罪行为的规定是完全

相同的。

B.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继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

且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处罚较

重的。

C.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连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

且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处罚较

重的。

D.行为发生在 1997  1  6 日,1997  5  3 日人

民法院判决有罪,处有期徒刑 10 年。该案件于 1997  12

 6 日提起再审。

参考答案:BC


2.依据《行政强制法》,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有

A.告诫 B.拘留 C.代履行 D.划拨存款、汇款

参考答案:CD


3.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下列

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

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

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ACD


(三)简答题

1.简述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特定义务的来源。

参考答案: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特定

义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该特定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该特定

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后果。

不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

法律的明文规定;二是来自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三是来自

法律行为的义务;四是来自行为人先行行为而引起的义务;

五是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承担的义务。


2.简述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参考答案:

人事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民事调解或处理;国务院的

具体行政行为。


3.简述代理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

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被代

理人承担的制度。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的权

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

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代理人必须代替被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第四,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四)辨析题

1.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

参考答案:

错误。对教唆犯是否认定为主犯,应当综合考虑教唆犯

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

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

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被

教唆人没有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虽然产生了犯罪决意而没

有实施犯罪,或者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人教唆的犯

罪,则根本不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教唆犯也就没有主犯与

从犯之分。如果被教唆的人听从教唆,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

行为,则成立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用处罚,也就是说根据个案中教唆犯在共同犯罪的实际作用

分别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

犯处罚。由于教唆犯是犯意的发动者,因此,在共同犯罪中

通常是起主要作用者,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理,但在少数

情况下,也可能起次要作用,应按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理。


2.公民依法获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因此行政机

关不得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

错误。公民依法获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作出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

以变更或撤回行政许可;由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害

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补偿。


3.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正确。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时,根据致害动物的种类和性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

错推定原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

动物园只有证明尽到监管职责的,才能免责,否则,应当承

担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1.李某,在其 16 岁生日当天晚上 10 时许,偷走了一辆

汽车,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因害怕被抓,面

对前来阻止其逃跑的路人,李某继续驾车冲撞逃离,期间致

二人死亡。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2)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什么?

3)李某冲撞逃离期间致二人死亡构成什么犯罪?为

什么?


参考答案:

1)不构成。李某盗窃行为发生在生日当天,刑事责

任年龄的计算应当从生日第二天开始计算,因此,李某实施

盗窃行为当天仍为 15 周岁,而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

刑事责任年龄为 16 周岁。因此,李某不满 16 周岁不对盗窃

罪负刑事责任。

2)不构成。李某实施行为当天仍为 15 周岁,而交通

肇事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刑事责任年龄为 16 周岁。因此,

李某不满 16 周岁,不对交通肇事罪负刑事责任。

3)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

法危害公共安全,但是由于不满 16 岁的人不构成该罪。根

据刑法第十七条条第二款的规定,李某已满 15 周岁,对故

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冲撞逃离期间致二人

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 2019  8 月,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杨某加装车

灯违法为由向其作出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

书》,决定对杨某处以 300 元罚款,并向杨某送达了该处罚

决定书,但未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杨某认为该决

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处罚依据并且程序违法,遂提

起行政复议。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杨某可以向哪个

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

2)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杨某进行处罚?请说明理由。

3)杨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你认为复议机关应当作

出何种复议决定?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杨某可以向县公

安局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杨

某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

律依据,对公民处以 2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

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中罚款为 300 元,不符合相

关规定,因此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

3)复议机关应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杨

某安装非车灯闪光设备行为确属违法行为,但县公安局交通

警察大队在违法行为认定问题上未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

和申辩,程序违法,应予以撤销。


3.王某有一手表,委托吴某保管,吴某未经王某同意,

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购买手表后,将手表赠与其

母亲周某,周某戴上一段时间后,不慎丢失手表,被吕某捡

到并交派出所。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一年后,该手表仍

然无人认领。于是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被顾某

以拍卖价买下。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吴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周某是否可以获得手表的所有权?为什么?

3)手表无人认领后,谁获得所有权?为什么?

4)谁最终获得所有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有效。吴某无权处分手表,但刘某善意取得弥补

了缺陷,故有效。

2)是的。刘某获得手表所有权后,将其赠与周某,

属于所有人处分所有财产的行为,赠与是刘某的真实意思表

示,故有效。


3)国家获得所有权。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4)顾某最终获得所有权。通过合法拍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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